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,2021年12月13日,我局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,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3日-2021年12月17日(5个工作日)。
公示期:5个工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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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地址:镇雄县南台街道办事处五一路2号
邮 编:657200
昭通市生态环境局镇雄分局
2021年12月13日
附件:
1-年产2万平方米钢化玻璃和4万平方米中空玻璃建设项目文本及附件.pdf
2-镇雄中天搅拌站建设项目文本及附件.pdf